20年河北省高考录取照顾加分政策-深圳自考资讯
获得地级以上(含)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及省(区、市)厅、局系统,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、先进生产(工作)者及科技进步(成果)奖获得者。
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(位于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)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(工作)者。
贫困县(系指行唐县、灵寿县、赞皇县、平山县、青龙满族自治县、大名县、魏县、广平县、馆陶县、鸡泽县、肥乡区、广宗县、临城县、巨鹿县、新河县、平乡县、威县、内丘县、临西县、南和区、任泽区、阜平县、唐县、涞源县、顺平县、博野县、易县、曲阳县、涞水县、望都县、张北县、康保县、沽源县、尚义县、蔚县、阳原县、怀安县、万全区、赤城县、崇礼区、涿鹿县、平泉市、滦平县、隆化县、丰宁满族自治县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、兴隆县、承德县、海兴县、盐山县、南皮县、献县、孟村回族自治县、东光县、吴桥县、武邑县、武强县、饶阳县、阜城县、故城县、枣强县)考生。
3.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,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,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。
符合录取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,须本人在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提出申请,并主动出具有效证件证书原件、复印件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其中,贫困县考生须选择户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为报名信息确认点,并持《户口簿》原件、复印件方可办理照顾加分手续,否则不享受贫困县考生照顾加分政策。年满25周岁以上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加分信息,由系统根据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自动生成。
根据教育部规定,符合两项以上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,其照顾分数不能累计,只选其最高分数给予照顾。